浴火凤凰:http://chinatown.coolfreepage.com/ ***************************************** 历史不自今天开始 袁伟时 新文化运动不过是中国社会向现代转型中思想革命的一个高潮。 救亡呼唤启蒙。这个漫长的思想革命,滥觞于鸦片战争的失败。当魏源奋笔 写下“广谷大川自风气,岂能八表之外皆六经”,并主张“师夷长技”之际,中 华教化经天纬地和华夷之辨的传统观念已重重挨了一拳。敏锐如王韬则从60年代 起已深感中国文化已落后于西方,不但世界经济开始连成一气,而且"心同理同 ",文化也已呈现趋同的端倪。"世以仁义礼智信为五德,吾以为德唯一而已, 智是也。""天地生人,男女并重。"他的这些论述是重新审视孔孟之道的先声 。 这场思想革命的核心是人的觉醒,是人摆脱中世纪意识形态和社会关系的束 缚,从俯伏在尊长脚下的臣民变为自由、平等、理性的现代公民。 无容讳言,支撑这一思想革命过程的资源主要来自西方。西方来华传教士和 得风气之先的中国人——传教士及其他西方人的合作者、留学生、驻外使节等成 了西方新观念的主要传播者。 经过他们含辛茹苦长期开垦,终于在甲午战争失败后形成了戊戌前后的第一 次群众性的启蒙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的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它那里找到 渊源。当时严复提出的“身贵自由,国贵自主”,西方与中国富强与否的关键是 “自由不自由异耳”,最深刻地揭示了近代中国的基本问题。 人们通常把1915年9月《青年》杂志创刊看作新文化运动的开端。其实,从 民国建立之日起,这个运动的序幕已经拉开。 民国成立,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在谈及教育方针时明确表示:“忠君与共 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都应删除。与之相适应,“小学读经科, 一律废止。”对学生应“教之于公民道德。何谓公民道德?曰法兰西之革命也,所 标揭者,曰自由、平等、亲爱。道德之要者尽于是矣。"这是运用政府的权力, 推动意识形态变革,使之适应新诞生的共和制度。 就在这个时候,一批熟知国内外情况的知识分子深知在这么一块古老土地上 ,突然冒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国民的素质实在跟不上,非赶紧补课不可。于是 ,他们组织“社会改良会”和其他类似组织,办报纸,出刊物,力图为思想和文 化更新尽心尽力,“以谋军界之开明,女权之发展,与一般普通人民普通常识之 输入。” 他们追求什么?"尚公德,尊人权……以人道主义去君权之专制,以科学知识 去神权之迷信。" “实行男女平等。”“提倡自主结婚。”与日后《青年》创刊 ,倡导“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如出一辙。 当时的知识分子没有把启蒙——“开民智”简单地理解为仅是教育普通老百 姓。就启蒙对象而言,知识阶层、文武官员等所谓社会的中上层,思想和知识更 新的任务更为紧迫。就启蒙的内容来说,他们没有停留在为人权——公民自由必 要性呐喊的层面,而且引导人们关注保障自由的制度建设。在方法上,不是教科 书式的贯输,而是就社会生活涌现的实际问题,依据现代文明的准则和有关学理 ,一一剖析。 例如,从民国元年(1912)《临时约法》颁布至1914年间,仅章士钊就曾在《 民立报》、《独立周报》、《甲寅》等报刊中多次撰文揭露这部宪法的一大漏洞 :当政府侵犯公民自由的时候,没有解决公民怎样得到保护的问题。他写道:" 《约法》曰:'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倘有人不依法 律,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则如之何?此质之《约法》,《约法》不能答也。果不 能答,则《约法》上之自由,不为虚文乎!"9根据各国推行宪政和法治的经验, 他指出:唯一的办法是在司法独立的前提下,实行"人身保护令"制度。当公民 认为自由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时,可以请求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凡加害者一 接出廷状(即人身保护令)即当对于该法廷,明确回答,如期偕被害者对簿于堂, 否则受罚。兹制者,诚宪法之科律也。" 当时,各主要报刊都卷入了这场关于《约法》的大讨论,从根本制度到文字 ,一一揭疵指谬,民主制度(宪政、法治)和公民自由与其他权利的基本知识在反 复论辩中得到广泛的传播。 民初政坛,风波迭起。其中震动最大的的一是1912年8月,黎元洪与袁世凯 合谋,未经正常审判程序,以莫须有的罪名捕杀武昌起义重要领袖张振武案。另 一是1913年3月,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在上海火车站被暗杀身亡。各界人士和公共 舆论追究这两大案件的过程,也成了民主、自由和法治观念的教育过程。 在张振武案中,20位湖北籍的临时参议院的参议员义正辞严地质询政府,矛 头直指正副总统袁世凯、黎元洪:"战时间谍,可以就地正法,现行犯拒捕,可 以格杀无论。今观电开各罪,既非间谍,复非现行,何以遽加刑戮,若不及待。 "针对黎元洪密电袁世凯,要求"将张振武立予正法",随行者"一律处决"的 电报,他们质问,黎元洪有什么权利可以判决式地"指定刑名"!他们进一步指出 :"共和国全赖法治,惟法律乃能生杀人,命令不能生杀人。惟司法官乃能执法 律以生杀人,大总统不能出命令以生杀人。""《约法》所载大总统有特赦之权 ,并无特杀之权……今据一偏之论,一电之传,何以遽夺其生!" 在影响更为深远的宋案中,江苏省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勇敢地公布了 对袁世凯和总理赵秉钧非常不利的凶手与赵秉钧等人的来往函电。上海地方检察 厅无所畏惧地公开致电北京地方检察厅,要求协助代传和解送国务总理及其秘书 到案。电文说:“暗杀前农林总长宋教仁一案,业经本厅检查证据……国务总理 赵秉钧、秘书程经世均涉嫌疑。已于本月六号函附传票两纸,请贵厅协助分别代 表,务祈按期解送来厅”!12解送传讯的目的虽然没有达到,身为国务总理的赵秉 钧却不能不郑重复函:"惟民国立国精神,首重司法独立,而尊重司法官意思, 即为维持司法独立之道……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北京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 断书可证,已于四月三十日,呈明大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用特 援引刑事法草案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请就秉钧所在地询问。"13大众传媒也忠 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一个有代表性的意见出自《民立报》记者徐血儿。他说 :"证据发表,暗杀宋先生者,群知元凶正犯之为袁世凯、赵秉钧矣。""记者 对于本案之主张……袁、赵苟未主使,法庭中自能辨明;袁、赵苟为主使,则法 庭亦不能曲恕。故今日之正当办法,即为尊重法律,使嫌疑犯尽归法庭对质,不 得以有权势者即可巧于躲避也。国民苟以是主张到底,民意可以御甲兵,独夫何 畏焉"!"袁、赵不归法庭对质……即国会当依据约法提出弹劾案,使袁、赵解职 ,由国民组织特别法庭,为公正之审判。"14这两大案件留下的文字材料表明, 人身的自由不容侵犯、任何公民都是平等的、三权分立、法治和司法独立是神圣 的、舆论独立和言论自由是理所当然的……诸如此类的现代观念开始参入主流文 化,越来越多的人视之为不容怀疑的是非标准,连专制统治者也不敢明目张胆地 反对。而通过这一类事件的公开报导和辩论,又使上述现代观念更广泛地为人们 理解和接受。与此同时,一批学者和知识分子通过办刊物和其他方式,传播着现 代法学、宪政、政治学、伦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结合国家和社会现实进 行学理的追问,也推动着有关观念的变革。这是没有启蒙旗号的启蒙,是潜移默 化的思维变革。是知识阶层和他们所办的大批报刊众声喧哗结出这些引人注目的 成果。章士钊、黄远庸等人是其中的佼佼者。 历史不自今天开始。新文化运动不过是近代中国思维变革过程的继续和发展 。推动这一波澜壮阔的高潮涌现的决定性力量,是辛亥革命的胜利和失败。自由 、民主已成为法定的权利和制度,人们就有权利追问:专制及其意识形态有什么 理由如此猖獗地横行霸道?五四风云人物无非是敏锐地感应时代脉搏,忠实地履行 了知识分子的职责。 制度与观念交错互动。传统与现代、未死与方生纠缠不清。时至90年代,既 有"法治国"重新写入宪法;也有"开明专制"旧调重弹;蔑视公民权利、反民 主、践踏法治、奴才与主子两副面孔变幻莫测等现象俯拾皆是。思维变革的历史 任务尚未完成,它必然以适应环境的新的形式,顽强地走完自己的道路。 ***************************************** 浴火凤凰:http://chinatown.coolfreepa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