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这一滴血,注入祖国的血液里——林昭冤案记 闻昭    确实难得的才女   林昭,苏州人,1932年生,原名彭令昭。据说因她特别爱读《红 搂梦》,尤其喜欢林黛玉,因此改名林昭。1954年,她以江苏省"文 科状元”的资格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编辑专业(后改为新闻专业)。   有一次,鲁迅夫人许广平到北大来同年轻人座谈。同学们争相发 言,表达对鲁迅先生的敬爱。林昭突然发言:“请问,鲁迅先生要是 活到现在,会怎么样?”幸亏许先生没有听清她的提问。   林昭在北大是有名的才女。1959年英美为苏伊士运河争端出兵进 攻埃及,林昭在《光明日报》发表诗歌对埃及人民表示声援;苏联最 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访华时,《中国青年报》连续发表了 两首表示欢迎的诗歌,也出自林昭之手。    莫名其妙地被划为右派   林昭参加了北大诗社,经常在北大校刊和学生会主办的《红楼》 刊物上发表诗歌散文,又为北大《自由论坛》编过墙报。后来诗社和 论坛的许多人都被划为右派分子,林昭自然在劫难逃。   起初,林昭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响应党的号召说了些由衷之言 竟然成了罪状?她曾吞服大量安眠药自杀而未遂。后来她想通了,还 开导同学说:“这场运动的性质、意义、后果,会对我们国家和历史 有什么影响?对我们自己又有什么教训?我现在还没有弄清楚。但我 一定要认真思考,寻求答案。”由于“态度恶劣”,她得到了劳动教 养三年的处分。她不服,跑到团中央去责问:”当年蔡元培先生在北 大任校长时,曾慨然向北洋军阀政府去保释被捕的学生,现在他们 (指北大领导)却把学生送进去,良知何在?”    被当作现行反革命枪决   1960年春,林昭因病允许回到上海的母亲家中养病。她经常同几 位同学谈论天下大事,认为南斯拉夫的情况与中国相似,有些做法可 供中国借鉴。然而万万想不到被人告密诬陷,说他们组织进行反党活 动。1960年,林昭被逮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这位性格倔犟的姑娘从不低头认罪,她用各种方式陈述冤情,表 示抗议。她在一首《献给检察官的玫瑰花》的诗中,对不公正审判提 出强烈抗议:   向你们,我的检察官阁下,   恭敬地献上一朵玫瑰花,   这是最有礼貌的抗议。   无声无息,温和而又文雅!   人血不是水,   滔滔流成河……   “文革”中,个人迷信活动愈演愈烈,“早请示,晚汇报”之风 弥漫全国。上海监狱也兴起这种做法,叫“早请罪,晚请罪”。每到 清晨和晚上,犯人们都要集中到监狱礼堂去请罪:“敬爱的伟大领袖 毛主席,罪犯某某某向您老人家请罪。”林昭对这种宗教仪式非常厌 恶。每到“请罪”的时候,她就去厕所。她说:“我觉得这个地方比 那个地方(指礼堂)还干净一点。”这句话可闯下了大祸——恶毒诬 蔑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于是,林昭被“从重、从快”地处决了,时 年只有36岁。   临刑前,她还咬破手指用鲜血写了《血与自由的献祭》一诗:   我将这一滴血,   注入祖国的血液里,   将这一滴血,   向挚爱的自由献祭。   揩吧!擦吧!洗吧!这是血呢!   殉难者的血,谁能洗得去?   林昭究竟是在什么地方被杀害的,无人知晓。她的尸体是由慈善 机构送去火葬场焚化的,因此连骨灰也荡然无存。更为可悲的是,林 昭被处决后,有人竟然去向她的母亲索取五分钱的子弹费。她年迈的 母亲当场昏厥过去。不久,林昭的母亲自杀身亡。    林昭与张志新   可以告慰林昭的是:1979年,北京大学党委发出关于林昭错划右 派的改正通知;198O年,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林昭无罪。   遗憾的是:张志新死后被追认为烈士,而林昭呢?在林昭最后的 判决书上,写的是因为林昭患有精神分裂症才得以免罪的。也就是说, 并没有从政治上为她平反,这合理吗?   (《同舟共进》1998年第10期) *********************************************** 浴火凤凰:http://people.freenet.de/chinatow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