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凤凰:http://chinatown.coolfreepage.com/ ***************************************** 论古代民间教团之变 芮传明 本文所谓的“民间教团”或“教团”,大体上是指古代中国社会中, 那些不被视作“正统”或“官方”宗教的宗教性群体。它们通常并无 严密的组织形式,信徒多为下层民众,信仰较为纷杂。 综观古代中国二千多年的专制社会,民间教团此起彼伏,层出不穷; 它们与官方的冲突也不时发生,有时则演变为暴力对抗,更为严重者 ,则推翻原有政权,取而代之。这种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呈愈演愈 烈之势。当代史家称之为“农民起义”的许多民众暴动事件,都是以 某一教团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它们破坏了现有的社会秩序,动摇乃 至摧毁了现有的政权,因此令统治者惊恐万状、恨之入骨,每欲置之 死地而后快。 笔者认为,专制体制以及统治者们的思想和作为,是民间教团产生的 真正根源,并且往往是促成民变的原动力。本文即环绕这一论点展开 探讨。 一 为了便于下文的论述,在此先简单地罗列一下专制帝君时代,由教团 引起的主要民变及其影响,从中可以悟出不少历史真相。 中国的专制王朝虽然始建于公元前221年,但是由教团导致的灾难性 社会动荡,却直至四百年以后的东汉晚期才出现,这即是灵帝中平元 年(184)以张角为首的“黄巾”的武装暴动。 张角起初是“太平道”的魁首:“(张)角为太平道,……太平道者 ,师持九节杖为符祝,教病人叩头思过,因以符水饮之。得病或日浅 而愈者,则云此人信道;或其不愈,则为不信道。” [①] 《后汉书》 对于他利用布道而聚集徒众的情况描绘得更具体:“初,钜鹿张角自 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咒说以疗 病。病者颇愈,百姓信向之。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以善道教化 天下,转相诳惑。十馀年间,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 、冀、荆、杨、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听。” [②] 对于祖师爷“大贤良师”万分崇拜的这数十万徒众,不久后就成为张 角举行武装暴动的实力基础: (张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号也。大方万馀人,小方六七千, 各立渠帅。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以 白土书京城寺门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中平元年,大方马元 义等先收荆、扬数万人,期会发于邺。元义数往来京师,以中常侍封 諝、徐奉等为内应,约以三月五日内外俱起。……皆著黄巾为摽帜, 时人谓之“黄巾”,亦名“蛾贼”。杀人以祠天。角称“天公将军” ,角弟宝称“地公将军”,宝弟梁称“人公将军”。所在燔烧官府, 劫掠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旬日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 。 [③] “黄巾”能够在“旬日之间”令“天下响应,京师震动”,对于当时 政权打击之沉重可见一斑。张角兄弟们等主帅虽然未能坚持多久,但 是以“黄巾”为号的奉行“太平道”的其他教团武装则持续活动了二 十余年,东汉政权的最终覆灭,当与这次民变关系密切。 孙恩(?-402)为东晋时人,他的家族有着信奉五斗米道的传统,而 他本人后来也成了这一教团的首领:“孙恩,字灵秀,琅邪人,孙秀 之族也。世奉五斗米道。恩叔父泰,字敬远,师事钱唐杜子恭。…… 子恭死,泰传其术。然浮狡有小才,诳诱百姓,愚者敬之如神,皆竭 财产,进子女,以祈福庆。……泰见天下兵起,以为晋祚将终,乃扇 动百姓,私集徒众,三吴士庶多从之。于时朝士皆惧泰为乱,以其与 元显交厚,咸莫敢言。会稽内史谢輶发其谋,道子诛之。恩逃于海。 ” [④] 孙恩嗣后便以海岛为基地,以五斗米道徒众为核心,登陆而攻上虞, 未几即拥众数十万,势力遍及八个郡,占领了今浙江省的大部分和江 苏省的东南部。在与东晋政府交战四年之后,虽然赴海而死,但是其 妹夫卢循却继承其事业,继续与政府军周旋,搅得东南沿海地区天翻 地覆,在将近十年之后才被最终镇压下去。 北魏时(515年),法庆的“大乘教”作乱于冀州(辖境相当于今河 北中南部、山东西端及河南北端等地)境内,历时三月。《魏书·元 遥传》载其事云:“时冀州沙门法庆既为祅幻,遂说勃海人李归伯, 归伯合家从之,招率乡人,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 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 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相知识,唯以杀害为事 。于是聚众杀阜城令,破勃海郡,杀害吏人。……凶众遂盛,所在屠 灭寺舍,斩戮僧尼,焚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旧魔。” [⑤] 隋末则有“弥勒教”之乱。大业九年(613),高阳(古郡名,治在今 河北高阳)地区出现了借助弥勒信仰聚合人众,从而举兵作乱的事件 :“唐县人宋子贤,善为幻术。每夜,楼上有光明,能变作佛形,自 称弥勒出世。又悬大镜于堂上,纸素上画为蛇为兽及人形。有人来礼 谒者,转侧其镜,遣观来生形像。或映见纸上蛇形,子贤辄告云:‘ 此罪案也,当更礼念。’又令礼谒,乃转人形示之。远近惑信,日数 百千人。遂潜谋作乱,将为无遮佛会,因举兵,欲袭击乘舆。事泄, 鹰扬郎将以兵捕之。” [⑥] 稍后则有向海明的弥勒教之乱:“(大业九年十二月),扶风向海明 亦自称弥勒出世,人有归心者,辄获吉梦,由是三辅人翕然奉之,因 举兵反,众至数万。丁亥,海明自称皇帝,改元白乌。诏太仆卿杨义 臣击破之。” [⑦] “扶风”是隋王朝的京畿之地,亦即所谓的“三辅 ”之地,而向海明的弥勒教能令“三辅人翕然奉之”,并称他为“大 圣”,更能公然称帝,足见其影响之大以及对于隋王朝的严重威胁。 五代时期的梁朝,摩尼教徒曾长期啸聚闹事,至魁首毋乙起事和称帝 后三月,才遭全面镇压:“梁贞明六年,陈州末尼党类立毋乙为天子 。发兵讨之,生擒毋乙。馀党械送阙下,斩于都市。初,陈州里俗喜 习左道,依浮图之教,自立一宗,号‘上上乘’,不食荤茹。诱化庸 民,糅杂淫秽,宵集昼散。因刺史惠王友能动多不法,由是妖贼啸聚 ,累讨未平。及贞明中,诛斩方尽。” [⑧] 北宋的方腊则“托左道以惑众”,最后聚众造反,是教团变乱的又一 例: 方腊者,睦州青溪人也,世居县堨村,托左道以惑众。……县境梓桐 、帮源诸峒,皆落山谷幽险处。民物繁夥,有漆楮杉材之饶。富商巨 贾多往来。时吴中困于朱勔花石之扰,比屋致怨。腊因民不忍,阴聚 贫乏游手之徒,宣和二年十月,起为乱。自号“圣公”,建号“永乐 ”。置官吏将帅,以巾饰为别,自红巾而上凡六等。无弓矢介胄,唯 以鬼神诡秘事相扇訹。焚室庐,掠金帛子女,诱胁良民为兵。人安于 太平,不识兵革,闻金鼓声,即敛手听命。不旬日,聚众数万。破杀 将官蔡遵于息坑。 [⑨] 至于方腊所托的“左道”,则是宋代江南十分流行的民间信仰“吃菜 事魔”:“事魔食菜,法禁甚严。……而近时事者亦众,云自福建流 至温州,遂及二浙。睦州方腊之乱,其徒处处相煽而起。” [⑩]   方腊在宣和二年(1120)十月丙子日起事,以家乡(睦州青溪县 帮源洞)为据点,聚得数万之众。一个月过后,已发展到足以向官军 公开挑战,遂在十一月戊戌日,自号“圣公”,建元“永乐”,正式 地称帝。这次民变前后延续了一年半之久,对于北宋政权的冲击相当 大。 元末,至正十一年(1351),在颍州(今安徽阜阳)和栾城(今河北 栾城西)等地爆发了以刘福通、韩山童等人为首的武装起义。他们以 白莲教聚集徒众,以红巾为号。声势十分浩大,历时相当久长,前后 达十五年。《元史》述其开端云: (五月)辛亥,颖州妖人刘福通为乱,以红巾为号,陷颖州。初,栾 城人韩山童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谪徙广平永年县。至山童,但 是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福通与杜 遵道、罗文素、盛文郁、王显忠、韩咬儿复鼓妖言,谓山童实徽宗八 世孙,当为中国主。福通等杀白马、黑牛,誓告天地,欲同起兵为乱 。事觉,县官捕之急,福通遂反。山童就擒,其妻杨氏、其子韩林儿 逃之武安。 [11] 数年后,韩山童之子韩林儿被拥立为帝,号小明王,建都亳州,国号 宋,改元龙凤。正式摆开了夺取元朝天下的架势。 在此同时,南方尚有以彭莹玉为首的另一支反政府武装,也是以白莲 教徒为基本力量。早在至元四年(1338)六月,彭莹玉的徒弟周子旺 就在江西袁州率众举事,自称“周王”;徐寿辉在至正十一年(1351 )称帝于蕲水,建“天完国”;其部属陈友谅在至正二十年建“汉国 ”;另一别将明玉珍在至正二十三年称帝于成都,建国号“夏”。足 见由彭莹玉创建的南支白莲教社团,对于元政权的冲击力量也非同小 可。 自明初以降,教团民变的频率和规模明显地增加,远胜于此前诸朝, 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例如,在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洪武年间 (1368-1398),以白莲教为主的民变就多达十来起,范围遍及四川 、湖北、广西、江西、陕西等地。起事较早的王金刚奴一直坚持到永 乐七年(1409)才被最终镇压: 元末韩林儿起,称小明王,改元龙凤。为史所载久矣。其时相去无几 ,又有袭其年号者。陕西妖贼王金刚奴,于洪武初,聚众于沔县西黑 山寺等处,以佛法惑众。后又与沔县邵福等作乱。其党田九成者,自 号汉明皇帝,改元龙凤。高福兴称弥勒佛,金刚奴称四天王。后长兴 侯耿炳文讨平之。惟金刚奴未获,仍聚西黑山。至永乐七年,潜还本 州,始为官军所擒,送京师伏诛。此盗当开创之初,乃敢啸聚陇西, 积三朝四十馀年而始正法,亦剧贼矣。 [12] 正德(1506-1521)至万历(1573-1620)年间,大体上相当于明朝 的中期。在此期间,虽无震惊全国的大规模暴动,各地形形色色的教 团变乱却持续不断(尤以白莲教为甚)。间隔较短者,每年都有;间 隔较长者,也不过数年。例如,嘉靖二十五年(1546),以山东田斌 等为首的白莲教暴动 [13] ;嘉靖三十六年(1557),浙江白莲教魁首 李松的聚众暴动 [14] ;嘉靖四十四年(1565),蔡伯贯聚合白莲教徒 ,在四川发动的暴乱 [15] ,如此等等。 至于明末,则以王森、徐鸿儒等人为首的白莲教徒的传教活动和武装 暴动最为著名。王森,祖籍顺天府蓟州(今天津蓟县),在嘉靖四十 三年(1564)创立大乘教,或称大乘弘通教,世人称之为“东大乘教 ”。王森将皮革中制出的香料作为“先天信香”,教徒入教时须闻此 香,故又称“闻香教”,实际上是白莲教的一个支派。 王森广聚门徒,遍及六省,不下二百万人。他虽然两度入狱,却从未 直接领导过反朝廷的武装活动;真正造反的,是其大弟子徐鸿儒等人 。万历四十七年,王森去世,更后两年,徐鸿儒举兵反,前后持续五 个月,其兵众在全盛时期达十馀万。他们劫掠官方粮船,阻断漕运, 又攻城夺池,令朝野震动,被朝廷称为“二百六十年来未有之大变” ,加速了日趋衰落的明政权的最终崩溃。 [16] 清朝中期,最有代表性的是嘉庆年间(1796-1820)的白莲教起义, 始自嘉庆元年,历时九年多,范围遍及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 肃五省,各地的武装队伍达数十支,人数则有几十万,从而对清王朝 的统治产生了重大的负面影响。 《戡靖教匪述编》谈述这次民变的概况道: 自白莲贼总教首刘之协,貙貔异类,自外生成,谋逆湖北襄阳,始严 行稽禁。未几,当阳、枝江相继作乱。由是,勾连裹胁,日聚日滋。 而无赖不法之徒,如四川之啯噜子、南山之老户、襄、郧之棚民、沿 江私盐之枭、各省私铸之犯,乘间阑入,鼓煽劫掠,纷纷而起,流转 靡定。自楚而豫,而陕、甘,而蜀,越白水江蓦梓桐水,出没夔、巫 、郧、竹、商、雒之间,而以南山为巢窟。不傍城郭,惟劫村坞,会 则鱼烂,败则兽散,恃老林为藏身之固。东至唐、邓,西至松潘,北 至礼县,南至孝感,五省数十州县,无不遭其蹂躏。……白莲教贼蹂 躏五省,虽惟蜀为甚,而谋逆则始于湖北,旋扰河南,渐及陕、甘, 于蜀又最后。 [17] 同书卷八云:“贼自作乱以来,官兵在此则窜彼,在彼则窜此。千百 成群,布散州县,遇官军大队,无不溃散。而各处堵御巡哨兵勇,以 众少力单,亦往往为所戕。至(嘉庆)七年,大局底定。馀贼出没林 中,踪迹诡秘,搜捕维艰。直至十年,始一例肃清。” [18] 足见这场 大起义使官方陷入十分窘迫的困境。 以上诸例都是历代民间教团以暴力对抗当政者的重大事件,这些事件 几乎无一例外地被现代学者赞誉为“农民起义”,亦即被视作正义的 斗争。笔者并不认为所有这些民变都具有“正义”的动机和行为,但 是,仍将导致这些事件的主要责任归咎于专制统治者们。 二 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古代宗教性群体的主要信仰都来自民间的“淫祀 ”,而“聚众”则是淫祀的主要特点之一,亦即教团得以采取过激行 动和暴力抗争朝廷的先决条件。因此之故,当我们发现专制统治者对 于淫祀的形成和发展着起着重大推动作用时,便不能不将与教团相联 系的社会动荡归咎于统治者。为了理清这层关系,先从淫祀说起。 按“先圣”所言,“淫祀”当作如此定义:“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 淫祀。淫祀无福。” [19] 后人对此有许多疏解,例如,清代《钦定礼 记义疏》引诸说云: 《正义》郑氏康成曰:“……‘淫祀无福’,谓妄祭神不飨。”…… 《通论》方氏慤曰:“……故孔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在人则 为谄,于礼则为淫。”……吕氏祖谦曰:“淫祀不止丛祠及祀典非正 者,凡非所当祀,如诸候祭天、季氏旅泰山之类,皆淫祀也。”…… 吕氏大临曰:“……非其所祭而祭之,如法不得祭与不当祭之者也。 ……鲁之郊禘与祀文王、祀爰居,祭非其所祭也。淫,过也。以过事 神,神弗享也,故无福。” [20] 显然,“淫祀”有两大含义:首先,祭祀不应该崇拜的神祇,谓之淫 祀。而划分“应该”与“不应该”的标准,便是“合法”与否;则大 体上由统治者的认可与判断来决定该祭祀是否“合法”。其次,虽然 某种神祇可以祭祀,但若祭祀者的身份地位不够(如诸候祭天),则 亦属“淫祀”。易言之,判断是否“淫祀”的标准,不仅在乎此神是 否该祀,还在乎祭祀此神的人是否具备一定的资格。不言而喻,社会 地位越低的人,越容易造成“淫祀”。 根据这样的定义,除了为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所认可的少量“正统的” 宗教信仰和祭祀典礼外,绝大部分大众信仰及其相关的崇拜仪式,都 可以称之为淫祀。可以认为,从理论上说,淫祀是始终“非法”的。 中央或地方的统治者可以在某一段时期内和某一个地区内容忍淫祀, 却始终保持着随时随地取缔淫祀,并惩罚其事奉者的权利。而作为社 会最下层的普通大众,则极其可能在不知不觉之中,被加诸“淫祀” 之类的罪名。 普通大众为了切身的眼前利益,往往祈求于鬼神,这大体上便成为淫 祀的雏形。淫祀者多被统治者视作“愚民”,而这样的“愚民”十分 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成为宗教性群体的成员,进而导致民变。宋 代的王质在其《论镇盗疏》中,对于由祈求鬼神的淫祀到民变的演进 过程作了相当精辟的论述: 盗贼之所出者有三,一曰饥民,二曰愚民,三曰奸民。饥民求生,愚 民求福,奸民求利,其初皆生于有所避,有所慕,而要其情之所终, 则有可返者,有不可返者。可返者饥民,不可返者愚民、奸民也。何 者?饥民之为盗,非有所大欲也,无可生之计,是以为冒死之策,而 其心未尝不好生恶死也。……惟夫愚民之求福也无厌。求之于佛者而 以为未足,又转而求之于鬼神;求之于鬼神而以为未足,故左道惑人 焉。则是食菜事魔者,盖生于愚民求福之无厌也,奸民之求利也无已 。……求福之无厌、求利之无已,是心易入而难出,易聚而难散,可 以术解而不可以刑迫。且朝廷所以禁止食菜事魔者,可谓甚严。而此 弊未尝除,所以限制盗贩茶盐者,可谓甚密,而此弊未尝绝。……( 食菜事魔者)其所以为教戒传习之言,亦不过使人避害而趋利,背祸 而向福。里民眩惑,而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以为诚可以有利而无害, 有福而无祸。故其宗师之御其徒,如君之于臣,父之于子;而其徒之 奉其宗师,凛然如天地神明之不可犯,较然如春夏秋冬之不可违也, 虽使之蹈白刃赴汤火,可也。 [21]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比较明晰的演进线索:求福—→无厌—→惑 于左道—→易于被人利用—→导致民变。亦即是说,淫祀和民变之间 ,有着虽非必然,却很密切的联系。 由淫祀而聚众,再由聚众而导致民变,这样的演进清楚地体现在明代 永乐年间唐赛儿作乱的事件上: 永乐中,山东民妇唐赛儿夫死,唐墓祭回,经山麓,见石罅露出石匣 角。唐发视之,中藏宝剑妖书,唐取书究习,遂通晓诸术。剑亦神物 ,唐能用之。因削发为尼,以其教施于村里,悉验,民翕然从之。欲 衣食财货百物,随须以术运致。初亦无大志,事冗浩阔,妖徒转盛至 数万,官捕之,唐遂称反。官军不能支,朝命集数路击之,屡战,杀 伤甚众,逾久不获。 [22] 按照此说,唐赛儿只是因为偶然的机缘获得了“妖书”,从而“通晓 诸术”,才博得愚民们的崇拜的。她本就无意于和当朝争夺政权,而 只满足于骗取些信徒的财物。此后之所以采取极端行动,是由于当局 见她聚徒数万,颇具威胁,欲图拘捕她,才逼成此乱。唐赛儿的“妖 书”和“诸术”等,显属淫祀之流;她若不是聚徒过多,引起当局的 恐慌,仍然只是民间的一种淫祀。 所以,如唐赛儿这样兴旺的淫祀 ,发展成宗教性群体,并与当局发生武力对抗,似乎是相当合乎事理 的一种演变。 正是由于民间的迷信、淫祀与教团变乱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执政者 对于这类信仰和活动往往作出严格的限制。例如,《明会典》载云:   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檮圣、自号端公、太保、 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一应左道乱政之术 ,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为首者 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若军民装扮神像、鸣锣击鼓、迎神 赛会者,杖一百,罪坐为首之人。里长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 [23] 显然,几乎民间常见的一切“迷信活动”即淫祀都被禁止了。官方之 所以如此严厉地禁绝淫祀,主要着眼点并不在于其意识形态,而是淫 祀巨大的“聚众”功能。对于专制统治者来说,普通百姓的“聚众” ,是对政权的最大威胁,故而消除“聚众”的基础,也就成为统治者 的必然考虑。 但是,当统治者们处心积虑地要消除淫祀时,却没有意识到,正是他 们本身对于民间的“迷信”和“淫祀”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漫 长的君主专制社会中,“君权神授”、“天人感应”、“因果报应” 等等的信仰与宣传贯穿始终,往往成为执政者维持其统治地位的强大 的“思想武器”,因此,统治阶级不可能稍缓宗教性的宣传,也就是 说,他们决不可能放弃“迷信”这一意识形态。而“迷信”则是民间 之淫祀或宗教性群体的思想基础,统治阶级与淫祀之间千丝万缕的联 系遂由此清楚地体现出来。  首先,各朝的皇室每年都有隆重和繁琐的祀典,而这类祭祀活动名目 繁复,形式多样,这便成为民间淫祀最好的模仿对象。兹据清人孙承 泽所撰《春明梦馀录》,略述主要的皇室祀典。 皇家祀典的一项主要内容是祀天。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谈及祭祀天地 之典道:“朕每祭享天地百神,惟伸吾感戴之意,祷祈福祉,以佑生 民,未尝敢自徼惠也。且斋戒所以致诚,诚之至与不至,神之格与不 格,皆系于此。故朕每致斋,不敢有一毫懈惰。”显然,他虔诚地祀 天,目的十分正当,冠冕堂皇。 又有祈谷之礼,也十分隆重,由帝君亲自主礼,前后达六天之久。由 于古代以农业为生,庄稼收成之丰歉与人民的生活休戚相关,故该祀 典也十分“必需”。 此外,由于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农耕与蚕桑最为要者,故帝君有“ 躬耕藉田”之典,皇后则要行“亲蚕”之礼:“按祭统,天子亲耕于 南郊,以供粢盛;皇后亲蚕于北郊,以供纯服。……所以然者,一以 致其诚信,可以交与神明,一以劝天下之农夫、蚕妇,非身帅先之弗 可也。”显然,这些祀典一是向神祈求福佑,二是以身作则,要天下 人积极从事之。其用意似乎也无可厚非。 由于军队和战事关乎政权大局,故这方面的祀典也必不可少,遂有祭 祀战旗和战神的种种仪式:“神曰旗头大将军、曰六纛大神,曰五方 旗神,曰主宰战船之神,曰金鼓、角、铳炮之神,曰弓弩、飞鎗、飞 石之神,曰阵前、阵后神祇、五猖等。众皆向南。旗谓牙旗。……旗 纛藏内府。仲秋,遣旗手、卫官祭于庙;霜降祭于校场;岁暮祭于承 天门外。后罢霜降之祭。又朔望有神旗之祭,则京营提督官专祭火雷 之神于校场。国有大征讨,皇帝武弁服禡祭,祭军牙之神、六纛之神 ,建牙旗六纛于神位后。祭之日,皇帝省牲视涤牛,一羊、一豕、一 礼,三献,奏乐,皇帝饮福、受胙、望燎,刺五雄鸡血于酒碗,酬神 焉。” 此外尚有对于山、川、日、月、风、云、雷、电,以及传说中的“三 皇”及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等等的祀典,而特别为官方所允准乃至鼓 励的一种神灵及其祀典,即是城隍。 “城隍”的起源尽管很早,但是其流传的广泛和“体制”的完善,则 是较晚的事情。似乎到了明代才出现了以“中央城隍”统率“地方城 隍”,有系统地管理民间社会的现象:首都设置“都城隍庙”,由帝 王亲自“封爵”和“任命”,并赋予其统率各府州县之城隍的职权: 都城隍庙在都城之西,永乐中建。中为大威灵祠,后为寝祠,左右为 二司,两庑为十八司,前为阐威门,外左右为锺鼓楼,又前为顺德门 ,又前为都城隍门。庙中有石刻“北平府”三大字。按洪武二年,以 《周礼》有“司民”之祭,封京师都城隍,祭之。三年,正“城隍神 ”号,去封爵,命春秋从祀于山川坛。三十年,改建庙,诏刘三吾曰 :“朕设京师城隍,俾统各府州县之神,以监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 俾幽明举不得侥幸而免。其书所由于石。”二十一年,复以从祀大祀 殿,罢山川坛奉祭,惟仲秋祭。嘉靖九年,罢山川坛从祀,岁仲秋月 遣太常官祭。 [24] 诏书中的寥寥数语,便清楚地揭示了统治阶级竭力推行某些信仰和祀 典的真实目的——旨在维护自己政权:设“京师城隍”,以“统各府 州县之神”,其模式显然是人世间官制的翻版;而其职能,则是“监 察民之善恶”;统治手段是恩威并举的“祸福之”;最终达到的目的 ,是要广大民众知道,无论何时何地,干了“坏事”后,都不能“侥 幸而免”,亦即是说,必须驯服于现行的一切法律、规章和道德。我 们由此相当清楚地看到,专制统治者实际上是有意识地在推行某些“ 迷信”或“淫祀”,其最终目的的维护自己江山的长治久安。 如果说,祭祀和祈祷天、地、山、水、日、月、旗(即战神)、雨、 晴、谷、蚕、医、城隍等等的皇家祀典,虽然都是对超自然力量的信 仰和崇拜,是公开的造神活动,但是由于目的都是出于“安邦利民” 的“善意”,是试图借助“神灵”之力获得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 会环境,因此即使产生大众迷信的负面作用,也情有可原。那么,帝 王出于祈求个人“福祉”、“长寿”之目的,乃至出于政治斗争的需 要,不顾国计民生地佞佛、佞道,则是完全应该遭到谴责的行为了。 所谓的“正统宗教”佛、道之流,一旦被统治者过度宠爱,便会造成 极为恶劣的社会、经济影响,其恶劣后果较诸民间淫祀有过之而无不 及。帝君佞佛、佞道者为数甚多,著名者有南朝梁武帝、北齐武成帝 、隋朝文帝、唐朝代宗、南唐李后主、北宋徽宗、明代宪宗、武宗等 等。 “梁高祖崇信佛道,于建业起同泰寺,又于故宅立光宅寺,皆穷极工 巧,殚竭财力。百姓怨苦,殆不聊生。自以其身施同泰寺为奴,朝廷 共敛珍赎之。” [25] 梁武帝由于佞佛而导致“百姓怨苦,殆不聊生” ,足以使他受到万世唾骂。 唐代宗深信佛教,“常于禁中饭僧。有寇至,则令僧讲《仁王经》以 禳之,寇去则厚加赏赐。胡僧不空,官至卿、监,爵为国公,出入禁 闼,势移权贵。” [26] 敌人来犯,不作任何实际抵抗,居然只令佛僧 念经而禳之,是知其佞佛之举已经危及整个政权的安稳。 宋徽宗之佞道,与林灵素有着很大的关系。林灵素对宋徽宗信口开河 ,说他为上帝之长子,而近臣、贵妃等等的前身都来自“仙界”。徽 宗竟然信以为真,大加赏赐。尽管林灵素之说“妄诞,不可究质”, 只不过是“假帝诰、天书、云篆”以“欺世惑众”,祈雨也只是偶有 “小验”而已。但是宋徽宗却仍然对他宠幸异常,不但经常为之设斋 ,耗费“缗钱数万”,还御赐“金门羽客”诸号,班视待制;并建宝 箓宫于京城,创神霄宫于天下。其尊贵程度决不亚于为国立功的朝廷 大臣。 [27] 宋徽宗的如此作为,几乎可创帝君的“佞道之最”,而这 对于民间的淫祀,显然不仅仅是“诱导”,而简直达到“号召”和“ 提倡”的地步了。 明宪宗既佞佛又佞道,而在佞道方面的典型事例便是对李孜省的宠幸 。这不但导致了朝野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混乱,更诱发了受宠术士们的 政治野心,从而结党营私,干预朝政,居然达到“搢绅进退,多出其 口”的地步,使“朝野侧目”,严重影响了政局的安定。 [28] 李俊率 领六科诸臣上疏的谏言,尖锐地揭露了此事的弊端: 夫爵以待有德,赏以待有功也。今或无故而爵一庸流,或无功而赏一 贵幸。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 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 千人,数岁而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 ,民之脂膏,可以养贤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 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邓常恩辈,尤为诞妄,此招天变之甚者。乞尽罢 传奉之官。毋令污玷朝列,则爵赏不滥而天意可回矣。今都城佛刹迄 无宁工,京营军士不复遗力。如国师继晓假术济私,糜耗特甚,中外 切齿。愿陛下内惜资财,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赐停罢,则工役不烦 而天意可回矣。 [29] 李俊痛心疾首之语“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民 之脂膏,可以养贤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表明帝君淫祀的恶 果远胜于民间“淫祀”。   帝君们亲自参与的各种宗教性祀典,以及佞佛、佞道等过度的宗 教性活动,固然为民间的淫祀树立了最有号召力的“榜样”,但是, 全面而大规模地推动民间淫祀的,却是在人数上远远超过帝君的中下 层统治者。他们遍布于全国各地,有的出于个人的嗜好,有的出于某 些政治利益的考虑,有的则出于改善社会道德的良好意愿,参与和组 织了形形色色的宗教性活动,并不时有意无意地使用手中所掌握的权 力,带动大批民众一起参与。因此之故,这些活动对民众产生的影响 既直接又巨大。如果说,整个统治阶层应该对民间的淫祀盛行负有重 大责任的话,那么,实际上是帝君们发出了“号召”,中下层执政者 则具体地推行了淫祀。 囿于篇幅,在此无法详细例举中下层统治者直接或间接促进“淫祀” 的作为,而只能概而言之。首先,地方守令为了求得当地的“风调雨 顺”,都将求雨祈晴作为头等大事,宋代的洪迈概括此举道:“海内 雨暘之数,郡异而县不同,为守为令,能以民事介心,必自知以时祷 祈,不待上命也。而省部循案故例,但视天府为节,下之诸道转运司 ,使巡内州县,各诣名山灵祠,精洁致祷,然固难以一概论。” [30] 则君、臣、民都将求雨祈晴视作十分正当和经常的宗教性活动。 另一方面,郡守们出于改善地方社会风气,提倡优良道德的用意,鼓 励人们祭祀和崇拜某些优秀“神物”的做法,则同样地“理直气壮” ,因此对于民间淫祀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遍布各地的忠烈祠、节 妇祠等,便属于这种类型。三国时刘蜀的习隆、向允等向君王建议正 式设立诸葛亮祠庙的一番话,颇能反映出统治者对于这类祭祀活动的 心态: 步兵校尉习隆、中书侍郎向允等言于禅曰:“昔周人怀邵伯之美,甘 棠为之不伐;越王思范蠡之功,铸金以存其象。自汉兴已来,小善小 德,而图形立庙者多矣,况亮德范遐迩,勋盖季世,兴王室之不坏, 实斯人是赖。而烝尝止于私门,庙象阙而莫立,百姓巷祭,戎夷野祀 ,非所以存德念功,述追在昔也。今若尽从人心,则渎而无典;建之 京师,又逼宗庙。此圣怀所以惟疑也。愚以为宜因近其墓,立之于沔 阳,使属所以时赐祭。凡其故臣欲奉祠者,皆限至庙,断其私祀,以 崇正礼。”于是从之。 [31] 显然,最初的诸葛亮祠庙最初是纯粹的民间淫祀。后来,尽管刘蜀政 权有些疑虑地设立了诸葛亮祠庙,但是他们也确实认识到,诸葛亮“ 忠君爱民”的观念和行为,毕竟足以为天下之师表,其高尚的德操足 以为整个社会的楷模。所以,建立其祠庙,不仅可以表示当局“顺应 民心”,并且还能起到净化社会风气、巩固政权的良好作用。于是, 由统治阶层认可和推进的一种“淫祀”就这样确立起来了。 统治者们有时为了祈求良好的自然环境,有时为了获得较好的社会环 境,都会不时地鼓励和提倡一些宗教性崇拜,从而推动了民间的淫祀 。就此而言,执政者似乎无可厚非,因为其主观动机毕竟是在考虑整 个社会的利益。然而,统治者们的另一些举动则不应得到任何原谅: 他们出于本身的愚昧,或者个人利益的强烈欲望,直接参与淫祀。由 于其身份地位不同于普通民众,故一举一动都可能具有相当程度的示 范作用,以至最终会引发一批乃至一大批追随者和模仿者,从而大大 促进了民间的淫祀。这类事例俯拾皆是,在此不赘。 总而言之,在整个专制社会中,无论是帝君还是官吏,无论是出于“ 善良的意愿”还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都曾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 地参与宗教性活动,推动迷信、淫祀,以至实际上鼓励和促成了民间 的宗教性群体的形成和发展,乃至与日后的民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 三 如果说,专制统治者亲自从事的形形色色宗教性活动推动和鼓励了淫 祀的发展,从而为民间教团提供了充分的意识形态基础,那么,专制 统治者对于普通大众切身利益的漠视,就会大大助长民间教团的发展 以及与官方的对立:民众在得不到官方的关怀和保护的情况下,将被 迫求助于其取代者——自治组织;而最能给予广大弱者以精神和物质 两方面关怀的,莫过于民间教团了。这即是在专制政体下,必然产生 民间教团并导致民变的最简单和最基本的原因。 南宋时,江南地区盛行的“吃菜事魔”信仰被官方认定为“妖邪”, 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则知这类群体最初是民众迫于艰难的生活才组建 的。绍兴四年(1134)五月,王居正在一份奏章中谈及此事: 伏见两浙州县有吃菜事魔之俗。方腊以前,法禁尚宽,而事魔之俗犹 未至于甚炽。方腊之后,法禁愈严,而事魔之俗愈不可胜禁。州县之 吏,平居坐视,一切不问则已;间有贪功或畏事者,稍踪迹之,则一 方之地,流血积尸,至于庐舍、积聚、山林、鸡犬之属,焚烧杀掠, 靡有孑遗。自方腊之平,至今十馀年间,不幸而死者,不知几千万人 矣。…… 臣闻事魔者,每乡或村有一二桀黠,谓之魔头。尽录其乡村之人姓氏 名字,相与谊盟,为事魔之党。凡事魔者不肉食,而一家有事,同党 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盖不肉食则费省,故易足;同党则相亲,相亲 故相恤,而事易济。臣以谓此先王导其民,使相亲相友相助之意;而 甘淡薄,务节俭,有古淳朴之风。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以是为政,乃 为魔头者窃取,以瞽惑其党,使皆归德于魔,于是从而附益之,以邪 僻害教之说。民愚无知,谓吾从魔之言,事魔之道,而食易足,事易 济也,故以魔头之说为皆可信,而争趋归之。此所以法禁愈严而愈不 可胜禁。 [32] 显而易见,一旦加入这一群体,便能获得“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 力以相赈恤”的好处;由于“同党则相亲,相亲故相恤,而事易济” ,则还有办理任何事情都比较容易的莫大优点。这本是政府的责任和 义务,但是,“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为是政”,于是乎,“魔头”窃 取此权,而“瞽惑其党”,使得广大民众“皆归德于魔”,“从而附 益之”,也就成为顺理成章之事了。可悲的是,执政者不仅并未认识 到这一浅显的道理,却一再地发布禁令,肆意加大镇压力度,结果导 致“事魔之俗愈不可胜禁”! 在专制社会中,凡属较大规模的教团变乱,几乎都与民众之经济生活 极度恶化关系密切,而统治者对于这种恶劣的生活环境则有着不可推 卸的罪责。 先看东汉末年张角“太平道”的黄巾暴动。郎中张钧在给灵帝的上书 中将黄巾起事原因揭示得很清楚:“是时,让、忠及夏恽、郭胜、孙 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皆为中常 侍,封侯贵宠,父兄子弟布列州郡,所在贪残,为人蠹害。黄巾既作 ,盗贼糜沸,郎中中山张钧上书曰:‘窃惟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 人所以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 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 盗贼。宜斩十常侍,县头南郊,以谢百姓,又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 须师旅,而大寇自消。’” [33] 次看东晋时孙恩的“五斗米道”暴动。孙恩因其叔父孙泰遭到诛杀而 逃亡于海岛后,之所以得以东山再起,是借了元显残酷欺压百姓,从 而失尽民心的大好机会:“元显纵暴吴会,百姓不安,恩因其骚动, 自海攻上虞,杀县令,因袭会稽,害内史王凝之,有众数万。于是会 稽谢鍼、吴郡陆瓌、吴兴丘尫、义兴许允之、临海周胄、永嘉张永及 东阳、新安等凡八郡,一时俱起,杀长吏以应之,旬日之中,众数十 万。” [34] 元显“性苛刻,生杀自己,法顺屡谏,不纳。又发东土诸 郡免奴为客者,号曰‘乐属’,移置京师,以充兵役。东土嚣然,人 不堪命,天下苦之矣。” [35] 显然,孙恩之反实由当地统治者的极端 腐败导致。 再看方腊起义。他所借助的教团,官方或斥之为“妖贼”,或责之为 “左道”,而此即当时颇为盛行的“吃菜事魔”信仰。此例所揭示的 “官逼民反”实质极其清楚——政府对方腊的漆园剥削得十分厉害; 中央朝廷的“花石纲”又搞得民怨鼎沸。《容斋逸史》的一段话足以 说明问题: (方)腊有漆园,造作局屡酷取之,腊怨而未敢发。会花石纲之扰, 遂因民不忍,阴取贫乏游手之徒,赈恤结纳之。众心既归,乃椎牛酾 酒,召恶少之尤者百馀人。……腊涕泣曰:“今赋役繁重,官吏侵渔 ,农桑不足以供应。吾侪所赖为命者,漆楮竹木耳。又悉料取,无锱 珠遗。夫天生烝民,树之司牧,本以养民也。乃暴虐如是,天人之心 ,能无愠乎?且声色狗马、土木祷祠、甲兵花石,靡费之外,岁贿西 、北二虏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二虏得此,益轻中国 ,岁岁侵扰不已,朝廷奉之不敢废,宰相以为安边之长策也。独吾民 终岁勤动,妻子冻馁,求一日饱食不可得。诸群以为何如?”皆愤愤 曰:“惟命!”……遂部署其众千馀人,以诛朱勔为名,见官吏、公 使人,皆杀之。民方苦于侵渔,果所在响应,数日有众十万。遂连陷 郡县数十,众殆百万。四方大震。 [36] 更以元末白莲教徒的“红巾”暴动为例。至正十一年(1351),在颍 州和栾城等地爆发了以刘福通、韩山童等人为首的武装起义,声势浩 大,历时久长,前后达十五年。这场暴动也肇始于当局的恶劣统治: 征调数十万民夫开凿黄河,却苛待他们,导致“河夫多怨”。韩山童 等遂利用这一形势而举事: 韩山童等因挟诈,阴凿石人,止开一眼,镌其背曰:“莫道石人一只 眼,此物一出天下反。”预当开河道埋之。掘者得之,遂相为惊诧而 谋乱。是时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宽纵,人物贫富不均,多乐从乱。曾 不旬月,从之者殆数万人。……当时贫者从乱如归。朝廷发师诛之, 虽擒获而乱阶成矣。 [37] 人们“多乐从乱”,特别是“贫者从乱如归”,原因在于有法不依、 贫富不均、劳役繁重、物价腾贵等等“人祸”。明代王世贞对此作深 刻剖析道: 近睹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求,罪以情免。台宪举 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复富。庙堂以为虑,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后 数十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途,哀苦声闻于天下。不幸小民, 误中妖术,不解其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困苦 ,聚为烧香之党。根蟠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 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38]   如果说,以上数例足以表明,统治者造成的恶劣环境是引发教团 变乱的重要原因,那么,统治者极不明智的处理手段,则也是激化矛 盾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以明朝初期唐赛儿作乱为例。唐赛儿率领的徒众,主要活动于明 成祣在位期间。她是山东蒲台人,长期在胶东益都、安丘、即墨、寿 光等地从事迷信传播活动,颇具人望。后于永乐十八年(1420)起事 ,声势甚大。官方派兵镇压,虽然击垮其主力,但唐赛儿却最终得以 脱逃,始终未被捕获。 [39] 若仔细分析,这一事件本来完全可以避免 。非官方资料记载其事始末云: 永乐中,山东民妇唐赛儿夫死,唐墓祭回,经山麓,见石罅露出石匣 角。唐发视之,中藏宝剑妖书,唐取书究习,遂通晓诸术。剑亦神物 ,唐能用之。因削发为尼,以其教施于村里,悉验,民翕然从之。欲 衣食财货百物,随须以术运致。初亦无大志,事冗浩阔,妖徒转盛至 数万,官捕之,唐遂称反。 [40] 显然,唐赛儿起初只是利用“法术”骗取愚夫愚妇的钱财而已,根本 无意于造反。但是,官方却反应过度,派兵捕捉她,她迫于无奈,只 能“称反”了。 又有清初顺治二年(1645)朔州所谓的“善友会”暴乱,本属信奉某 种信仰的普通乡民,却惨遭官方屠杀,遂被说成“以妖术作怪”的“ 贼兵”,竟被大军围剿。而巡抚张鸣骏则向皇帝揭露事实真相: ……该臣看得,蒋家峪等数村,乡愚持斋事佛,其来久矣,未常有他 心。自奸弁王守志张告民之示,而“善友”之祸起。始则借端酷诈, 继而纵兵抢杀。初以一家,而延数家,因而一村,而延数村。彼乡民 者,谁无家室,谁无姓命?相聚负山,迫于不得已,为逃生之计耳。 有何形迹,而指之为妖也!乃以事发难收,遂为一网打尽之谋。虚张 其事,诬造口供,捏送传帖,欲以兴两镇之师,而灭千人之口。及至 当官面质,前情尽归乌有。…… [41] 这些“妖贼”原来不过是“持斋事佛”的“乡愚”,由于“奸弁”( 奸猾的驻军将领)的借故敲诈、纵兵抢、杀,才激成民变;官军为怕 “事发难收”,却索性杀人灭口。“官逼民反”的过程,彰彰然也。 如果说,上述两例还多少体现了官方对于民间教团的“过敏”或“过 度反应”,即在开初时并非有意识地制造事端、扩大事态,那么,下 例所言南京刘天叙的“造反”事件,就纯粹是地方官为了邀功而锻造 的莫大冤狱了:   丙午年(即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引者)冬至,南京百官, 俱当诣孝陵上香。兵部忽传城外有反贼万馀人,乘上陵杀众官,据城 僭号。随闭九门,禁民毋得出入,合城汹惧。次日,擒得四十九人, 付应天狱,为首者即刘天叙也。内外守备会鞫,拟磔者七人,馀皆斩 。是时句容道无行人,长江中行舟绝且三日矣。 而其实刘天叙者,凤阳人,与其党三人,抬一小佛像,历各乡村募化 得下法多少钱米及鞋线之类。至南京,妄言有法术,能画地地陷,指 天天开,且知人三世事,纳银若干者,来生为指挥等官。有一妇人, 器于陌上,呼而视之曰:“来生当为后妃。”遂携与俱去。卫军陈继 学感其说,留馆于家,礼为师,请受业焉。不可,固请,则曰:“宜 斋戒择日方可。”如是者数四,陈逼之愈急。刘窘甚,乃谬曰:“南 中当有奇变,天地昏黑者四十九日,此际大乱,相杀且尽,各宜躲过 ,何暇试法。”盖借此将乘间逃逸也。 陈得其语,即首之武操江丰城侯李某,李遣人告之内守备太监邢隆、 外守备抚宁侯朱某、兵部尚书孙鑛,俱会集守备府,既内惧且色动, 并陈继学执之,攘以为功。丰城侯忿甚来争,拒不纳,更閟迹张大其 事,陈兵出入,谓俄顷间发觉逆党,定此大难,封侯不足道。其实天 叙等不过趁食下贱,而四十馀又皆卖菜磨面人也。 [42]   清朝嘉庆年间(1796-1820),有一场历时九年,范围遍及湖北 、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的白莲教团大起义。统治者们恨之入 骨,称之为“教匪”,大力围剿。但是,这却是典型的“官逼民反” 案例,朝臣谷际岐的疏文清楚地揭示了这场大动荡的真实因果:   教匪滋扰,始于湖北宜都聂杰人,实自武昌府同知常丹葵苛虐逼 迫而起。当教匪齐麟等正法于襄阳,匪徒各皆敛辑,常丹葵素以虐民 喜事为能,乾隆六十年,委查宜都县境,吓诈富家无算,赤贫者按名 取结,纳钱释放。少得供据,立与惨刑,至以铁钉钉人壁上,或铁锤 排击多人。情介疑似,则解省城,每船载一二百人,饥寒就毙,浮尸 于江。殁狱中者,亦无棺敛。聂杰人号首富,屡索不厌,村党结连拒 捕。宜昌镇总兵突入遇害,由是宜都、枝江两县同变。襄阳之齐王氏 、姚之富,长阳之覃加耀、张正谟等,闻风并起,遂延及河南、陕西 。 此臣所闻官逼民反之最先最甚者也。臣思教匪之在今日,自应尽党枭 磔。而其始犹是百数十年安居乐业人民,何求何憾,甘心弃身家、捐 性命,铤而走险耶?臣闻贼当流窜时,犹哭念皇帝天恩,殊无一言怨 及朝廷。向使地方官仰体皇仁,察教于平日,抚弭于临时,何至如此 ?臣为此奏,固为官吏指事声罪,亦欲使万祀子孙知我朝无叛民,而 后见恩德入人,天道人心,协应长久,昭昭不爽也。 [43] “向使地方官仰体皇仁,察教于平日,抚弭于临时,何至如此?”此 语最为有力。  四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专制统治者们对于民间 宗教性群体的敌意,绝对不是来自意识形态方面,因为他们自己也十 分热衷于这类信仰,经常有意无意地鼓励和推进着这些信仰的发展、 流行,以至有不少民间“淫祀”实质上是官方祀典的翻版和演变。可 以认为,统治者们至少以自己长年累月的实际行动,为民间教团提供 了大量意识形态方面的“资助”。 专制统治者出于其切身的政治利益,决不允许他人,特别是广大民众 与其共享权力,因此必然会千方百计地使人们相信,他所拥有的一切 ,是“天然的”,是理所当然地属于他的。于是乎,“君权神授”之 类的理论就出笼了,亦即“造神”运动开始了。所以,越是想保住自 己特权的专制统治者,就越是努力地制造神灵,制造迷信,以便愚弄 民众,使之轻信“权威”的一切言行都是正确的,使之失去独立思考 的能力,而只知盲目地崇拜权威,乃至愿意为其流血、献身。 经过千百年长期的精心渲染,民众确实在不知不觉之中被改造了,“ 愚民”由此形成:他们会盲目地高呼“万岁,万万岁”,对统治者敬 畏如神灵。然而,“愚民”也是双刃剑,他们既易于盲目崇拜现成的 帝君,也易于盲目崇拜帝君以外的其他人物,而宗教性群体的首领, 不仅像帝君一样也是个被神化者,还不时施展一些貌似真实的“法术 ”或“奇迹”来提高“神性”,更重要的是,他们通常还能兼顾民众 的切身利益,为民众提供统治者所未能提供的服务(诸如治病、济贫 之类)。因此,他们往往取代了帝君在“愚民”心目中的地位。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专制独裁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而积极推行的 愚民政策,最终很可能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乃至多个强大的对立面。所 以,当人们嘲笑那些愚昧的“善男信女”怎么会如此轻易地相信了“ 邪教首领”明显的谎话时,当统治者惊惧于教团首领对于其徒众非凡 的驾驭能力时(“宗师之御其徒,如君之于臣,父之于子;而其徒之 奉其宗师,凛然如天地神明之不可犯,较然如春夏秋冬之不可违也, 虽使之蹈白刃赴汤火,可也。” [44] ),应该想到,这都是拜专制统 治者及其体制所赐。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的专制社会越是发 展到后来,即越是“成熟”,教团变乱就越是频繁和激烈:因为它本 来就专制社会的特产。 再看历代民变所建立的组织和体制,几乎都以专制体制为模仿对象, 足见专制统治者及其体制本身,无时不刻地孕育和培养着教团和民变 。 例如,三国时期,以五斗米道徒众为基础的张鲁,占据蜀地三十年, 自称“师君”,最后因曹操的招抚而全家归附,当上了“镇南将军” 和“阆中侯”。 [45] 张鲁的所思所行,不正是以世俗的政体为模仿对 象么? 又如汉末张角以太平道徒众为核心力量,发动以“黄巾”为标识的暴 动。其组织为“三十六方”,而“方”即将军之号;充任首领的三弟 兄分别号称天公将军、地公将军,人公将军;其起事的宣传口号则是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46] 显然,“将军”云云的组织形式,源 自当时的世俗政权;至于以“黄天”取代“苍天”,则更包含了“轮 流做皇帝”的意思,是翻版的另一专制政体。 北魏时“大乘教”主法庆谋反,对属下封爵封王(如李归伯被封为“ 平魔军司”、“定汉王” [47] ),其做法与专制帝君毫无二致。隋炀 帝大业九年(613)十二月,向海明以弥勒教徒举兵造反,更是明白地 自称皇帝,改元白乌。 [48] 五代后梁时,陈州的毋乙率摩尼(=末尼 )教团造反,“末尼党类立毋乙为天子” [49] ,也只是想当专制的“ 天子”。北宋的方腊由于家乡“相传有天子基”,故“益得凭信以自 信”;后来则“自号圣公,建号永乐”,真正尝试“天子”的甜头 [50] 。元代至元四年(1338)六月,江西袁州的周子旺率领白莲教徒 众举事,自称“周王”,并建立年号 [51] ,依然落入称王称帝的“俗 套”。明代白莲教魁首李松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九月聚众暴动, 他宣传自己道:“左手有山河,右手有社稷,脚底有乾坤二字,实系 真命主”;“天下该换,我已各处招兵,你们亦招兵助我。明年三月 内起兵,成事俱有大官。” [52] 足见李松所追求的,只是纯粹的世俗 君主!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综观古代教团的变乱,无论其最初的动机是什 么,到头来,几乎无一例外地试图建立另一个专制政权,首领自己则 充任独裁者——帝君。正是专制的社会环境为教团提供了最好的“奋 斗目标”,所以,如若追根溯源,则可以认为,专制统治者及其体制 是最大的源头。 (作者:上海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责任编辑:钱 杭) -------------------------------------------------------------------------------- [①] 《三国志》卷八《魏书·张鲁传》注引《典略》。 [②] 《后汉书》卷七十一《皇甫嵩传》。 [③] 《后汉书》卷七十一《皇甫嵩传》。 [④] 《晋书》卷一百《孙恩传》。 [⑤] 《魏书》卷十九上《景穆十二王列传·京兆王》。 [⑥] 《隋书》卷二十三《五行志下》。 [⑦] 《通鉴》卷182《隋纪六·炀帝大业九年》。 [⑧] [宋]赞宁《大宋僧史略》卷下《大秦末尼》,《大正藏》,第 五十四卷,第2126号。 [⑨] 《宋史》卷四六九《宦者传·童贯》所附《方腊传》。 [⑩] [宋]庄绰《鸡肋编》卷上,《钦定四库全书》子部,文渊阁。 [11] 《元史》卷四十二《顺帝纪五》。 [12]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九《叛贼·再僭龙凤年号》 。 [13] 事见[清]毛龄奇《毛翰林集·后鉴录》卷四。 [14] 事见[明]姚士麟《见只编》卷下。 [15] 事见道光《綦江县志》卷五;[清]毛龄奇《毛翰林集·后鉴录 》卷四等。 [16] 其具体事迹,可参看[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平 徐鸿儒》,《钦定四库全书》史部,文渊阁。 [17] [清]石香村居士《戡靖教匪述编》卷一《蜀述》、卷九《陕甘 楚豫述》。 [18] 同上书,卷八《蜀述》。 [19] 见《礼记》卷一《曲礼下》。 [20] [清]乾隆十三年敕撰《钦定祀记义疏》卷八《曲礼下之三》, 《钦定四库全书》,文渊阁。 [21] [宋]王质《雪山集》卷三《论镇盗疏》,《四库全书》,文渊 阁。 [22] [明]祝允明《野记》卷二,转引自谢国桢《明代农民起义史料 选编》,第8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 [23] [明]徐溥等奉敕撰,李东阳等重修《明会典》卷一百二十九《 刑部四·祭祀》,《四库全书》,文渊阁。 [24] [清]孙承泽《春明梦馀录》卷二十二《都城隍庙》。 [25] [明]陈耀文《天中记》卷三十六《事佛》。 [26] [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七。 [27] 事见《宋史》卷四六二《方伎下·林灵素传》。 [28] 事见《明史》卷三○七《佞幸传·李孜省》。 [29] 《明史》卷一八○《李俊传》。 [30] [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三。 [31] 《宋书》卷十七《礼志四》。 [32]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十六,《四库全书》史 部,文渊阁。 [33] 《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张让》。 [34] 《晋书》卷一百《孙恩传》。 [35] 《晋书》卷六十四《简文三子传》。 [36] [宋]方勺《青溪寇轨》所录《容斋逸史》,《说郛》卷三十九 (一百二十卷本)。 [37] [明]叶子奇《草木子》卷三《克谨篇》,《钦定四库全书》子 部,文渊阁。 [38]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十五《诏令杂考一》。 [39] 关于其简略过程,可参看《明史》卷七《成祖纪三》。 [40] [明]祝允明《野记》卷二。 [41]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宣大巡抚张鸣骏残题本》。转引自谢 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2页,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 。 [42] [明]文秉《定陵注略》卷七。 [43] 《清史稿》卷三五六《谷际岐传》。 [44] [宋]王质《雪山集》卷三《论镇盗疏》。 [45] 《三国志》卷八《魏书·张鲁传》。 [46] 《后汉书》卷七十一《皇甫嵩传》。 [47] 事见《魏书》卷十九上《景穆十二王列传·京兆王》。 [48] 事见《通鉴》卷182《隋纪六·炀帝大业九年》。 [49] 语见[宋]赞宁《大宋僧史略》卷下《大秦末尼》,《大正藏》 ,第五十四卷,第2126号。 [50] 《宋史》卷四六九《宦者传·童贯》所附《方腊传》。 [51] 事见《元史》卷三十九《顺帝纪二》。 [52] [明]姚士麟《见只编》卷下。 ***************************************** 浴火凤凰:http://chinatown.coolfreepa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