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之BL同人
店长
现实证明,不好的预言永远特别容易成真。所以我们下次要记住,哪怕是在面临昏倒时,也不要再用开玩笑似的语气预言一些更糟的状况,因为那一定会实现的……这就是现实的残酷。
比如,在去年左右,市面上出了一套十本的《灌蓝高手外传》——那也是少年漫画的BL同人志漫画版第一次正式与大陆读者见面吧(好象)。那套书倾倒了一代女读者,同时也打倒了一代男读者。可怜的小伙子们凭着对《灌篮高手》的热情,还真敢买:等到买来一看,顿时口吐白沫。我那时候也听说过有灌篮的BL漫画这种东西,心里还想:“果然……但是什么左之助和剑心演绎凄美恋情的,应该还至于真有吧……”
结局大家是知道的。就出了一套剑心同人,而且出了又出,一共出了十八本之多。不过在那期间我受过不少打击,已经早处变不惊了,倒是还有不少接近崩溃的读者(均为男性),惨笑着说道:“啊哈哈哈哈……再这样下去,象海盗路飞,棋灵王什么的,都应该有BL漫画了……比如路飞和山治恋爱,小光和佐为之类的……”
仿佛是为了不辜负他们的“期待”,这些连预言者自己都不愿意实现的话,在最近全部成真。少年JUMP的主打作品,好比封神,路飞,棋灵王,一部不漏地都出了十本左右的、日本人画的BL同人漫画。因为,事实再次教育了我们,举头三尺有神明,他可不管你说的是气话还是心底里的愿望,都会帮你实现的。哀哉。
其实,我当初倒也一点都不反对这些BL同人漫画的出台。就拿那十本灌高和十八本剑心来说(不用怀疑,我从头到尾地看啦。本人向来有看完任何一部作品的恒心,如果有一部漫画连我都没恒心看完的话,那么它绝对可以立刻送回造纸厂回炉,这样的例子至今也没多少部,是哪几部就不方便说了),当中也不是没有能看的篇章。再注意看作者的名字,有几个后来竞成了商业本的作者,而且小有名气。这些人能够走入商业志,和在同人志时期的锻炼是分不开的。比起那些走正统道路给名漫画家当助手的新锐名人,这些同人志出身的漫画家早几年体会了独当一面的环境:由于没有多少约束,这些人的作品更新奇不羁,更能体现时代的新鲜感和自己独有的个性。最重要的,所谓同人,就是对一部作品的体会感悟所产生。画这个的人,比较注重的是感情心理的描写,而这也是当前的潮流。从BL同人志出身的那些漫画家,以后上道时画的未必是纯粹的BL,也有仅仅是写男孩子的友情为主,甚至成了少女漫画家。但她们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比较重视人物的感情和心理。可别说细腻的写法是女孩子的把戏,打从圣斗士起,感情二字打动的可不仅是女性……《浪客剑心》一度为称为JUMP中的少女漫画,也不仅是因为画了很多美形,而是在于着重描写细腻的东西;而真正纯粹男人画、男人看的漫画,也许少的正是这个。不得不说,BL同人志造就了不少尚称不错的少女漫画家和清淡口味的BL漫画家。至少在这两块地方,多了这些人远比少了这些人来得好。
话……话是这样讲。
可是,在看到太公望为了爱情伤春悲秋,太乙真人对哪吒OOXX之后,我实在有点无法忍受;至于讲阿光和塔矢这的恋情,路飞和草洛的爱意……这个……我实在没有勇气去翻开来看,以至于终于违反了本人“没看过的东西绝不妄下断语”的一贯原则。这方面,我有惨痛经验,看了那二十八本同人之后刚以为有点历练的时候,就毫无防备地去借来了几本《拳皇》同人看。也许有人知道以前出过几本日本出品的纯搞笑《拳皇》同人短篇漫画,原本还以为是那一系列的东西,结果,原来是BL的。不是我老土,看不上BL,而是,再怎么被新新人类看不起也好,我我我实在没法接受草雉京和八神庵穿着水手服玩SM游戏,对不起……八神是因为格斗,而不因为床戏而被叫做八神的啊!!
同人漫画的非赢利性使它有个性,使它不轻易为市场的普通大潮流所左右。可是反过来,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来制约,大多数作者都抱着好玩、高兴的心态去画,负面效果就是,那质量实在称不上高。十有六七,根本不具备漫画家的水准,连基本的画功都成问题,而画的目的不同,也就有了什么仅仅只为“激情”的版本,好好两个少年漫画的人物,成天碰在一起就是做,而且莫名其妙还怀着“毁灭的欲望与激情”之类奇怪心理。就我个人的看法,你想画H也好,想表现毁灭的激情与生存的绝望也好,大可以另起炉灶,画一个故事出来,又何必去糟蹋好好的少年漫画?尾崎南一旦站住脚跟,就创造了晃司和泉,她要是画给那个倒在垃圾箱前的歌星和倔强的足球少年仍旧起名若岛津健和日向小次郎,你看我吐不吐吧。以前也说过,这些少年漫画能够征服少男外加少女,靠的是写的那些亲情、友情“以及”爱情——爱情只是人的一小部分,在男性(特别是故事里那种混乱世道下的男性)身上尤其是小小的一部分。
作为少年漫画,最重要的还是友情,男人之间肝胆相照、惺惺相惜的情义。这么一BL,这些全给抹杀了:敢情水户洋平那么保护樱木是因为他看上樱木花道,很想和他OOXX?敢情左之助为了去帮剑心拼命地练成二重劲,不是为了避免重样体验失去却无能为力的悲伤,不是为了保护眼前的安宁,而是因为他想把剑心当自己的老婆?敢情玉鼎真人和杨戬早有一腿,所以这次舍命护花?唉唉,女孩子们哪,你们把男人也瞧得忒低了!
至于那些纯粹的H本,我实在是觉得,不过是显而易见的无聊,而不是极恶。日本自有给男人看的H漫画,里面的女人个个眼睛有脸的一半大,胸有篮球那么大,三句话就可以和男主角上床,三分钟就欲仙欲死。以前有个忘了名字的漫画,男主角毕生的心愿就是摸尽天下美女,而十三到三十岁的美女也无不被他一摸就浑身发酥,之后还追着吵着要他上要他摸,每天穿着细细的丁字小裤裤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类似的这些,一看就知道是那些在现实中连女人的手都搭不上的男人们一厢情愿的幻想。女性也有女性的幻想,可是幻想男人被女人如何如何既不现实也不太好意思,于是就只有靠看男男的H本来过瘾。同样都是在现实里头话都不多说一句的乖乖女,只能把压仰的欲望发泄在H上面。这个对于BL漫画那些对H情有独钟的女作者和女读者都是一样,说她们天生变态、下流的人,最好先摸摸自己的鼻子有没有变长,有谁是大圣人来着? 《绝对丽奴》是大家都听说过的了(可能还看过,我也看过,看完就睡着了,次日凌晨醒来,完全想不起它讲的是什么。至于那画面,奇幻到我不觉得它有可信度)。在日本,出版和购买阅读这个书都是允许的,而如果去看看日本的漫画新书出版表就知道,每月都有比我们看过的BL同人漫画里的H加起来还厉害十倍的作品堂而皇之的上市,也没有人觉得奇怪。有一大部分人就是靠着它过日子,另外的人则不是,大家各取所需。糟糕的是,在中国,情况有所不同。D版商才不管你是同人志,商业志,是成人读物还需要还是少儿读物,一律给盗进来,还怕骗不到人,十分体贴的帮我们换上诱惑力很强的封面,好比《灌篮高手外传》之类。本人身处的地方甚好,基本上无论哪部上了市的漫画,到方圆一公里内的好几个店里,花上五块钱押金,五毛钱租金就可以借回家去,看完拉倒。而大多数别的省市地区,还只有用买的。可怜那些视漫画如甘霖的男孩子们,用了自己的零花钱买回整十本的漫画,用绳子扎着,没付钱老板是不许拆的,回到家拆开一看,大惊失色。去退换吧,老板不让;摆在家,自己看着堵心,又得怕家长不小心翻来看了,顿时要蒙受不白冤;要说送人,是送给谁?即使对方是热心的同人女,不送花而拿这种书送给女孩子,总觉得不是堂堂男子汉所为。送给男孩子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要说找个垃圾桶扔了,好歹也是自己的钱哪里舍得!这种痛苦,可不是旁人所能体会的。 吃一堑长一智,不少男生下次看到什么什么外传就躲着远远的。但这又出了新问题:不知是台湾的编辑还是大陆的D版商之手笔,凡是这些十来本的同人,都是把日本的BL、良识、搞笑同人毫无章法地乱混在一起,十几本里倒有将近一半是相当有意思的搞笑和温馨感人的纯良识演绎同我。这些作品有自己的好处,与不爱看BL的男生口味也并无冲突,本来值得看看,却因为众男生望“同人”而逃,白白丧失了欣赏的机会。
话说回来,这些值得一看的作品还是混杂在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中间,为了几颗金子,非得淘遍整个沙滩不可。要是读者的神经不够坚强,也还是不必因小失大的好。以前和人说那二十八本也有很多可看的,便是没法看的更多。为看到剑心和薰姑娘的爱情片段,你得先闯过他和左之助、苍紫、斋藤甚至弥彦卿卿我我的无数关卡;在翻到相当贴近原作的灌高同人之前,你必定先得看到樱木和洋平是怎么H;所以最好掂量一下,尽管这些同人漫画大有精华,但是假如你熬不到闯不过糟粕,就要吐血而亡,那还是直接去看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漫画比较好。 现在有一种时髦的说法:BL不等于同性恋,它是女孩子的玩意,是一种唯美的东西……我是不大明白。不等于同性恋,那是等于什么?部分男性一听到BL就要吐,管所有画BL写BL看BL的叫变态,原因不是在于其中有H——没有H他们也照骂,不是在于其中男人写得象女人——不象女人他们也照骂,不是在于场面太恶心,太娘娘腔——不娘娘腔他们还照骂。
要说是恨自己心爱的男性人物被平白歪曲,那么重新来写一个“樱木遇到温柔美女”“冲田总司和XX姑娘的恋情”,骂声也眼见着减弱或消失啦。说来说去,骂就是因为,那是两个男人的关系。在反BL者眼里,BL也好,同性恋也好,不都是两个男人?又有什么唯美唯丑的分别?所谓唯美,也就是女人爱看帅哥小白脸。于是才有了那句千古一问:“如果皇昂(同理,可换成任何两个看名配对的名字)是两个胖胖的大叔,你们还会不会感动得死去活来啊”问的人简直得意到了极点,而回答的人中,好象还没一个很坚决的说“是”的。
我反BL却有我的道理,反的原因就在唯美上面。女孩子们喜欢的BL,是用美貌和酷撑着的,说到底,她们觉得这对好,觉得那对配,基础就是外貌和酷酷的气质。一旦人没了这些,就显出故事的浅薄。晃司对泉够痴情了吧,感动得女孩子们痛哭流涕,可是她们看《天龙八部》时,没一个肯嫁给那个为了心爱的人连自己眼睛都可以捐掉的游坦之。生活中如果有个丑男要拿你当宠物,还在你身上套一个圈儿,任何女孩子不拼命报警才怪。 就连《纽约,纽约》,那位梅尔也是生得金发碧眼,优美动人,让那凡夫俗子的小警察一见钟情,那么纽约还有许多其貌不扬的GAY,请问他们要怎么翻身?而且这一对身边的人很奇特地应了“物以类聚”这句话,偏那么巧,所有有关他们命运的人,比如警察局的上司,小警察的父亲,甚至小警察的邻居,都意外地通情达理,而且全部每个人都有着关于“怎样对待同性恋”的真实体会和心情,可以一齐上阵来教育那个唯一还没开窍的人——小警察的妈,然后她迅速开窍,一家人于是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要不是作者安排一个变态杀人狂的话,这部书简直就要变成王子和公主的幸福生活了……至于那个最令人称道的养女的故事,首先我们不妨忽略既然这一对生活在八十年代(前后差不了十年吧),那么等他们八十岁至少也得到2030年以后这件事,直接想象一下生活中是不是有那么好的事情,被外貌到心灵都完全是骑士与王子的两个人收养?同志,这还真是梦幻到底啊。可惜女同胞们并不甘心说成是女孩子做美梦,还非要给《纽约,纽约》戴上“写实”的大帽子。
让读者和观众产生“如果没有那张脸……”的质疑,一部BL作品——或者说同性恋作品——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你可以喜欢它,但是就不必给它套上什么理论的头衔。说到这个,就得说说我这个反BL者至今不反对同性恋的源头——一部电影。自从看了那部电影后我就深信,如果一个人真的喜欢和男人过一辈子的话,你管他干什么!那部电影叫《鸟笼》,主角是不折不扣的两个同性恋,可是如今的盗版“耽美电影”单子从没它的名字,原因很简单,那是两个大叔!两个真正的秃头、发胖、满面皱纹的大叔,其中一个还在GAY酒吧跳艳舞。片子也是喜剧片,不是悲欢离合的苦情戏,不比如今红得发紫的那部金马奖得奖电影,非得死了一个才罢休;《鸟笼》就是一个笑剧。却在这么个笑剧里,让我看到真正的、绝对的不输给任何一对男女的“爱情”。因为这部电影,我从读中学起,就不觉得男人和男人必然等于恶心和罪恶;可也就是因为这部电影,如今的所谓耽美电影、BL力作,最多以情节和画面吸引我,说到什么甘美的禁忌之爱,要生要死的激情,我就多半儿会睡着。一辈子啊……哪是那么容易! 女孩子看BL自有她们的一套,凡是看H漫画的男性也明白是出于什么心理,没什么好互相攻击的:既是满足一下好奇心和需要,也从这类漫画的幻想情节里得到心理的满足。除非自己是仙人,才有资格批评他人的肉身凡胎,可是话说回来——第一,各安其分不好么,何必毁了好好的男性心中的圣地?第二,现实中还有百分之九十的男人不是同性恋,不要以为他们都有被看和被画的潜质;第二……你就老实说喜欢就完了吧。生在现在的时代,十几岁的孩子都照样艰难,这又不是什么可耻的事,实在不用找什么借口。看H漫画的男性读者看不起看BL漫画的女性,估计也有着这一层,他们多数就坦然承认自己是欲求不满,女性却总找出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各自相安无事才是最好的状况,可惜可惜,这样的时刻要怎么才会到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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